某些朋友不适合继续往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人生规划应该把另一个人放进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不想做这些事,就会被质疑「那你为什麽要跟我交往?」

        但问题是,这些要求究竟是双方自愿建立的约定,还是社会替恋人预先安排的义务?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是後者,那麽一个人抗拒这套规则,不代表他不愿意爱人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可能只是不愿意让别人用一个身分,重新定义他的生活自主权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觉得你说的枷锁,更接近这个意思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不是「我想保留背叛的自由」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这里还有一个值得思考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  即使没有名分,只要两个人建立了深厚的依赖、共同生活,彼此还是可能产生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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