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我最後的结论是:

        爱情需要的是彼此愿意建立的关系,而不一定是社会替这段关系准备好的名称。

        名分可以是一种承诺的象徵,也可以是一种方便沟通的工具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当人们开始认为名分赋予自己管理另一个人的权力时,他们就把关系的确认,误解成了对人的占有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你现在质疑的,正是这个被太多人视为理所当然的转变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反而很好奇一件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有一天,你真的非常爱一个人,对方也非常爱你,你们已经共同生活,而且彼此都愿意专一,但对方仍然很希望你亲口承认「我们是男女朋友」——你会觉得那只是无伤大雅的一个称呼,还是会开始思考,他为什麽需要这个称呼?

        因为我觉得这个情境,或许正好能让我们分辨:你真正不需要的是名分本身,还是人们附加在名分上的那些权力与义务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懂了,难怪会有人说,一直暧昧不表态的人就是不负责任,因为他让「背叛」模糊化了。我们没有确定关系,我随时能离开、能消失,因为我们没有什麽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後对,我说的枷锁,另一个意思就是这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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